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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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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市100年总体规划发展》纲要 (编撰中)
第1条 根据《多门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适应东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
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经东门市政府批准,东门市政府对《东门市城市总体规
划(0-100)》进行修编,细化。
第2条 规划依据
《多门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环线扩展城市发展战略(俗称摊大饼)和屏风不石史的思想,落实东门市
百年发展大计。围绕多门共和国构建“四大门多小门”以及东门市百年发展大
计的目标,突出城乡统筹,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东门环线扩展建设,构筑城
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区
位、交通和资源的优势,坚持生态循环的原则,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完善现代
城市功能,建立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形成合理有序的国土开放格局,实现城
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0-30年(已基本完成)。其中近期:30年—70年;中远期:70
-100年;远景: 100年以后。
第5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其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第6条 规划地域层次
1.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第7条 市域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
第8条 本规划文本中加粗加下划线条文为指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城市定位、性质、职能、规模与发展目标
第9条 城市性质
多门共和国东大门,区域性国际经济中心、交通枢纽,国家旅游名城,富有地
方特色的滨海园林城市。
第10条 城市职能
1. ;
2.
3. ;
4. ;
5. ;
6. ;
7. 。
第11条 城市规模
初期末(3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50~100万人,建成区5~9个;
中期末(7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500万人,建成区20个左右;
远期末(10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1000万,控制在30个左右。
第12条 总体发展目标
以加快城镇化为核心,以统筹发展为前提,加快推进全市环线扩展建设,缩小
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中心城市以朝阳门为金融中心
,河湾区商住复合型副中心向周边放射。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节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第13条 城乡统筹发展总体战略
1、坚持以环线扩展战略为指导,初期围绕朝阳门周边8个城区形成1环线;
中期向外扩张至2环11个城区。
2、统筹R$、R$$、R$$$居民发展,初期优先发展R$,中期大力扶植R$$,后期鼓
励共同走向R$$$。
3、三化互动。以工业化带动城镇人口提高,以城镇化带动商业化人口转移,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商业向服务业集中。通过资源的整合和人口的转化实现工作人口结构不断优化发展。
第2节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第14条 市域人口规模
30年、70年、100年市域人口规模分别达到100万人、500万人和1000万人。
第15条 市域城镇化水平
30年、70年、10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分别达到,建成区,9、20、30(注:每个建成区是边长为256格)
第3节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16条 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1. 50~100万人以上城区5个:朝阳门、双江口、门西湖、南湖区、河湾区;
2. 30~50万人城镇10个:东湖、三角湖、海门港等;
3. 5—20万人城镇 个:……;
4. 2—5万人城镇7个:……;
5. 其余城镇为2万人以下城镇。
第17条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形成“中心城区—副中心城区—县域中心—中心城镇— 一般城镇”5个层
次的城镇功能等级。
第18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为“一心三环,一带多轴”:
1.一心:朝阳门至河湾区形成的中心城市。
2.三环:以朝阳门为中心向四周扩展三个城区后形成3个环线交通枢纽串联环状城市群。
3.一带,沿海城区带;
4.多轴,以东门江向上游延伸的多条江河城市轴向发展。
第19条 市域城镇建设标准
2.副中心城市及其下辖各镇
3.区域中心城市及其下辖各镇
第4节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20条 将东门市域分为城镇建设发展区、生态保护区、乡村地区和农业开敞
区、协调区。
1.城镇建设发展区:
指市区及各建制镇的城市建设用地。
2.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区:
(1)水源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
(3)历史文化保护区
(4)风景名胜和国家森林公园
3.乡村地区及农业开敞区:
(1)农村居民点
(2)基本农田保护区
(3)一般农业用地区
4.协调区:
(1)矿山开采区
(2)山体林地
第5节 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21条 市域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22条 市域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23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6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4条 发展目标
打造多门交通枢纽城市
第25条 发展策略
构建立体交通网络
第26条 市域铁路规划
积极提高既有铁路运能,加快高速客运铁路建设,完善港口专用线分流港口运输压力,满足东门市未来大部分长距离的客货运输需求,提高铁路的客货分担比例,构建环线铁路动脉,串联环线上各个城区。
1.东门市铁路系统的规划结构为“三干,两支、一环”。
(1)“三干”:东西铁路、东南铁路、东北铁路;
(2)“两支”:即若干连接大型重化工企业、物流企业、港口码头的铁路专用线。
(3)“一环”:沿二环高速构建环线绕城铁路。
2.利用原南昆铁路线发展城际轨道交通,起点为百色市,终点为平果县,全长121公里,采用大站停靠的方式。
3. 铁路枢纽规划
(1)规划改造提升朝阳门火车站,作为客运为主的枢纽站点;建设双江口站,作为城际铁路站点和货运列车编组站;
(2)专用铁路及站场,建设河湾编组站,为环线铁路提供服务;建设海门港煤炭转运专线、渔湾港油气转运专线、铁矿石码头专线,加强大宗货物离岸装卸能力。
(3)环线铁路,沿二环高速构建环线绕城铁路,在二环高速内,建设客运高铁环线,沿二环外侧建设普铁环线及站场。
第27条 市域公路网规划
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的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线路形成一级道路交通走廊,主要为长距离的对外联系服务,在现有二级以上公路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联系的需求,拓展二级以上公路网路,形成二级道路交通通道。
1.一级交通走廊:规划格局为“三环四射”。
(1)三环:以朝阳门为中心,一环串联周边8区,二环串联周边11区,三环串联15区
(2)四射:从一环起,建设通向各区和其他城市的高速公路,目前规划规划了三条高速通往西门、北门、南门。
2.二级交通通道:城区内的主干道,以大道规划
第28条 市域水路港口发展规划
1.海门港综合码头,以海门大桥为界,内部已建成集装箱、谷物、滚装船码头,外侧靠西岸有煤炭码头,西南规划LNG码头
2.渔湾综合码头,渔湾综合码头沿渔湾区海岸线规划,北部为千万吨石油码头,南部规划千万吨矿石码头。
3.长岛集装箱码头,随着海门港货柜码头饱和,以及船只进程繁忙,远期将在长岛北部海峡选址规划大规模货柜码头
4.内河航运,沿东门江往上游规划若干内河港口,渠化东门江及其可通航河道,重点打造东门—西门万吨级航道工程。
5.港口性质:东门港是多门地区性重要港口,是多门综合运输体系及水运出海南线通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内陆地区和多门沿海地区对外物资交流的重要口岸,是东门市旅游、资源开发、沿海、沿江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6. 港口功能定位:东门各港分工明确,具备各种专业装卸储存、中转换装、运输组织、临港开发、商贸物流、信息服务、客运旅游服务等功能。
第29条 航空发展规划
1.重点打造东门鑫河湾国际机场为国际枢纽空港,分五期工程建设,开通至多门的航线。
2.根据SC4实际情况,为了节约土地和逼真感,各城区只建机场售票楼而不建机场跑道。
第7节 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30条 市域主要城镇供水水源规划
1.抽水站及管网,初期采用2万m³/月的小型抽水站,后期采用20万立方每月大型供水站,管线布置按照,居民区间距6格,工业区间距8格沿道路下方铺设。
2.水交易,多余水资源可以在临城间进行交易,增加收入。
第31条 市域排水规划
各区地理中心点建设一个污水处理厂,方可覆盖本辖区内的污水排放达标
第32条 市域供电规划
1.初期以火电为主,在个工业区逐渐规划若干机组
2.垃圾发电,随着城市垃圾增加,规划大型垃圾焚烧发电站。
3.核能发电,后期在沿海规划核电站,三期10台机组。
4.风电,在大型农场周边规划风电发电场
5.积极规划太阳能、水电等清洁能源的开发
6.多余电力,多余电力可以在临城间进行交易,增加收入。
第35条 市域环卫工程
1.中心城市新设置2座垃圾填埋场,副中心城市和县域中心城市各设置不少于1座垃圾填埋场或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2.当垃圾量达到10000时,不断增建大型垃圾焚烧发电站,在解决垃圾的同时满足供电需求,一举两得。
第8节 市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37条 教育科研设施规划
1.高等教育:中心城老城区内的中高等院校逐步外迁,规划在东湖、南湖区建设东门市高等教育集中区,进一步扩大、提升河湾区大学城。
2.中等教育:根据人口变化每个区建设1~3所大型中学,每10~15万人口一所大型中学。
3.基础教育:中小学按照居住区规范配置,应根据人口变化适度集中办学,中心城区主要采用大型小学覆盖;人口小于5万的镇、乡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小型小学。
4.科技设施:完善东门科技创新体系,全市总体科技发展水平和科技能力达到全区较高水平,促进高科技产业需求发展的要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所科学研究中心。
5.中心城区、各区分别建设1~3所私立学校,具体根据奖励建筑情况而定。
第38条 文化设施规划
1.市域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综合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院等大型文化场馆。
2.市域副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区域文化设施,服务本区及周边县、乡镇。建设小型图书馆、美术馆等。
3.以上各项文化设施应根据各区财政能力建设。
第39条 体育设施规划
1.中心城区建设市级综合体育中心;建设分区体育场馆和体育基础设施;并在各居住区、居住小区内部建设符合标准的体育健身设施和体育活动场地;
2.副中心城市按照市级或县级建设体育中心;
3.县域中心按照县级建设体育中心,根据“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指标”要求建设;
4.中心镇建设综合文体活动中心;
5.一般乡镇应建有小型体育场和不少于2个活动场所。
6.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划体育设施。
7.积极推进朝阳门奥体中心建设。
第40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1.中心城市扩大现有医疗设施规模,建设服务市域的医疗服务中心,各区按照每万人拥有10张床位来建设,医院覆盖主要居住区即可;
2. 按照集中规划渐进发展的原则,各区大型医院不超过3个,初期根据人口变化调整床位容量,减少开支;中后期全面覆盖保障需求;
3. 人口超过30万的区,可设置一个医疗研究中心。
4.人口小于5万的镇、乡只规划诊所,容量根据人口变化调整。
[ 本帖最后由 武镇东 于 2011-6-30 09:2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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