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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ute trip max time是不是就是通勤忍受的最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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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7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ommute trip max time是不是就是通勤忍受的最大时间,我没法发图片地址,说我权限低,是那个ilive-Reader上的,原始数据是6,是不是改的越大越好,然后通勤忍受时间就能长了?我是第一次用这个,很多不明白的,现在只是参考以前的帖子改过道路容量和速度。

[ 本帖最后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0-2-27 23:18 编辑 ]
发表于 2010-2-27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確是通勤忍受的最大时间。
改得越大越好?也許不應該這麼說的。我們會說改得越適中適好。
還有,對机子忍受範圍也要求得平衡,改得越大  機子是不是要算很久(?)
改大是不是真的變真了(?),都只能憑自個愛好了。

我只能說要算計的話,應該算算市民開車開什麼交通工具容忍開多遠,如果改大到什麼程度幾乎等於無限遠(超過兩三張大地圖),那麼改大的效益就要考慮了。老實講我當初自己改過60分鐘的(10倍),不過現在看來這樣的擬真並不是很好,因為那等於讓電腦做無畏的計算,求得什麼呢?有時交通的擬真是玩死自己(耗機子),這樣玩應該有點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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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8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版主

看来也不是越大越好,我还是只改速度和容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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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容量是真的
至于改速度,和前面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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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最高是255封顶吧,很多数据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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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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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千万封顶,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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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表達的真意是   修改到機子難以計算者,意義幾乎已是無限了
改到兩三張圖以外遠的通勒距離,因為要換圖,所以還要思考電腦是否真的能做到。是這意思。

而reader的極限值是多少既不是這篇的重點,reader下面的解釋數值上下限也常寫錯說。只能參考。

[ 本帖最后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0-3-1 18: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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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鄰城似乎是加常數..

Commute trip max time能加到180就是了
因為sc4config可以最大調到180

實際上60就夠用了吧..
反正調到60仍有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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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跨城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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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的帖子

跨"兩三個"城
請別把我中間那"兩三個"這三字去掉呢??去掉就差很多,怎麼這樣問呢
跨1個城還ok,我的意思不包含跨1個的城




不是好不好的問題,
因為到兩三個區外去上班,要模擬多久啊?真的這樣玩要玩這個城,玩完再換中間的城,中間的城玩完再跑第三個城,再玩中間的城,再玩主城,然後你確定市民真的去兩三個遠的城市上班嗎?換來換去的,就算真的去了,意義在哪?我的意思就這樣而已。


這就好像我很不喜歐被分割的城市,這是我對SC4目前最後的抱怨點。(因為另一個抱怨點,menu應該已經被插件D.A.M.N.解決了)

[ 本帖最后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0-3-1 23: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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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個人習慣了跨兩三個城......

純粹是一個規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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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的帖子

我11樓是回應三葉的"跨城不好嗎"的問題




我的城區也很多啊。不過現在是討論通勤問題

我的城區很多也是因為規劃,不是因為通勤。我不會刻意讓市民到好遠的地方(兩三張圖外)上班,那是浪費自己時間。

我的城區也很多,不代表我喜歡被分割的城市;我的城區也很多,但不是為了通勤而玩那麼多城區,而是一個完整的城市就是那麼大

[ 本帖最后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0-3-1 23: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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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沒事..


不過那個所謂MAX TIME
不知為何我可以超級十到十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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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的帖子

我記得我也是改60。(就是10倍)。原始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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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改成了60
但我通勤時間目前在900↑

好像兩個單位不同?
通勤時間好像不是用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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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樣想好了,大概想一下就好。
這個原始設定是6分鐘,市民到6分鐘內到得了的地方上班。
而這設定的單位都是根據公制的[meter等],
SC4的最大城區的邊長約是4千米(也就是4公里),也就是市民開車跑完這個城區的一個邊長也是一下子的時間而已(4公里)

4公里用時速40公里來算的話,6分鐘就跑完了,
不用懷疑SC4是怎麼算的,它的交通工具都是用時速來算的,所以不用怎麼換算了,
所以時速快一點的交通如地鐵,馬上可以想像它最遠可以到兩三個城遠,
SC4時速慢一點的自己開車,如果時速小於40,就是只能在一個城區內上班 (時速的資料都在規劃區了,翻一下都有)
時速大於40,就能在鄰城上班。

以上是以標題這個容忍時間6來算的。

如果改為60分(就是十倍),那…即便是最大城區,大概能想像,理論上應該要通到10個城區遠都能上班。簡單約略換算SC4的10個城區遠不過是40公里罷了(40960meters),
一般的大城市從這端到那端的距離,或是一條較長的軌道交通距離。
不過今天我只是想講一個事情:修改到兩三個城區遠的距離去上班,是理論上的玩法,實際上你不可能玩十個城區,讓市民在這城居住,跑到中間相鄰有10個城區的城區去上班,這樣玩1沒意思2累死自己。我的意思就這樣而已。

規劃當然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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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的帖子

嘿嘿,只要是遊戲中,(你沒改過的話,通常),除以25才是分鐘。
請見以下連結的第三十八點
http://www.simcity.cn/thread-26385-1-1.html
Trip Length to Minutes Display Multiplier

        三十八,通勤时间显示因数=25

原始的6也是乘以25的,就是忍受150單位。


NAM也可能改過這些數字的,所以我才會說”你沒改過的話”,NAM版本太多了還有讓人自己選的,所以NAM改多少就翻一下NAM插件看它改為多少。這邊只說一般都是被乘以25了。

所以你900的話,我猜你市民的忍受分鐘”至少”900/25=36分鐘。
(再說一次囉,原自帶的是6分鐘,顯示在遊戲中的是6x25=150單位)

[ 本帖最后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0-3-1 22: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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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哦..
通常普通大小(即1025X1025)的那種的確需求不大..

但對面積大的城市群地圖就可能需要..
不過倒只需要跨兩三個城..
不過一些城區要跨對角線
可能要多幾個..
而且也要多些汽車走走城市才好看..
所以把那time調高了

總之就希望市民多多跨城就是..
就算上個高速都要在城裡繞啊繞..


36分鐘...
看來調到60分鐘是對的..

[ 本帖最后由 狐仙大人 于 2010-3-1 22: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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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的帖子

或者換句話來想,目前改為60的話,

”事實上衛星大地圖的每個城區,以這60的條件,市民的通勤都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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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過,這倒是很有意思就是了,因為可以知道SC4基本的算法。
通勤忍受時間主要由兩個數字組成
Commute trip max time              6
Trip Length to Minutes Display Multiplier      25
6表示6分鐘,但是如果讓玩家知道只能通勤忍受6分鐘,玩家不氣死才怪。
所以平衡之,在遊戲中放大因子就是25,乘以25,就是150。只讓玩家看到150這數字

你的城市雖然是900,但你不能確定NAM幫你改了多少,你最好再看一下這兩個數值。

[ 本帖最后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0-3-1 22: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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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能覆蓋一個市的範圍..
很好..

我是60,25

不過在城裡繞太多的確不好

[ 本帖最后由 狐仙大人 于 2010-3-1 22: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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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
我也是改為60分的,不過經過剛才的換算
我們應該發現,
如果改60分,不論衛星大地圖多大,市民其實可以到你的任何一個城區上班(因為衛星大地圖邊長很少超過10個吧,10x10是100大城區耶,有誰玩這麼大的)

既然市民可以到任何一個城區上班,這個忍受時間就變得比較無意義了,這也是我想說幾乎是無限遠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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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0-3-1 22:37 发表
我的意思是:
我也是改為60分的,不過經過剛才的換算
我們應該發現,
如果改60分,不論衛星大地圖多大,市民其實可以到你的任何一個城區上班(因為衛星大地圖邊長很少超過10個吧,10x10是100大城區耶,有誰玩這麼大的)

既然市民可以到任何一個城 ...

這個是假設市民都是垂直走...
沒有地形,路向,塞車,甚至不同交通系統的速度地因素影響吧...

有地圖超級10長..
NHP那東京地圖16X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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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討論愉快,我先暫閃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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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的帖子

我們只是心裏大概想一下市民能通勤多遠,對吧,
別忘了雖然雖然那是以垂直距離來算的,但同時那只是以時速40公里來算的,莫忘了市民也可以搭更快的捷運,那就甚至能通勤到15城區20城區遠了,對吧~所以
總之那句 我們只是心裏大概想一下市民能通勤多遠,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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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跨城上班很正常,我的市民经常从西湾区走海底隧道到CBD区在过一次海到东湾区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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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的帖子

跨城上班本來就沒什麼
ABCD
A到D城上班才比較稀奇

跨九城上班那我就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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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小那种地块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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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的帖子

別還不明白? 別人本來就沒說跨城很稀奇  進來攪這個很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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