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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2011年SCCN年度风云人物第一轮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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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帖子地址:http://www.simcity.cn/thread-106320-1-1.html----------------------------------------------------------------------
七姑娘数字女未经他人许可,随意张贴他人姓名予以评价。
在词条中的解释诽谤意思为:“说人坏话,诋毁和破坏他人名誉。
显然,七姑娘数字女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并且,在大型公园绿地
发帖规则第六条有明确规定:
6.保持和谐的讨论气氛,请勿对其它会员进行诽谤、地域攻击等语言攻击。
“请勿对其它会员进行诽谤”被列举上投票名单上的人的权益收到侵犯,
因此,我代表各别受害会员,对管理员提出申请:
对”七姑娘数字女“作出惩罚,或删除《2011年SCCN年度风云人物第一轮筛选》
一帖,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原帖由 偷核弹的人 于 2011-12-3 11:03 发表
干嘛我也上榜了

原帖由 Chesoz 于 2011-12-3 14:09 发表
谁把我扯上去的?要求撤下,不然就在市民服务中心见。

多位受害者均表示不满。

===============================================

本帖只是提出意见,如果所说不正确,请大家忽略。

===============================================

请不要在本帖争吵,以免引发事端。



发表于 2011-12-8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舒适大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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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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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噢,这下子可麻烦了,我要被送到友爱部被调教了。
为了以防万一,让我先到草徐子上让秀吉为我暖完身子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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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鲨鱼你怎么把我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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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的帖子

只要删帖就行了,不用想太多,毕竟是娱乐,但是被拿来娱乐的人心里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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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己投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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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经他人许可,随意张贴他人姓名予以评价

@@||
楼主也随意张贴了他人的姓名 却还不让别人想太多
那只有说楼主发这贴时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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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上的一切问题,都能用“关你屁事”和“关我屁事”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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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風雲」並沒定義為特別的褒貶
所以,請問題如何做成誹謗?

如果不懂誹謗是什麼意思請查漢語字典


就算有褒貶義
也不代表這是誹謗,攻擊
個人可以反對別人對自己的看法,但請尊重別人發表對你自己看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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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12-8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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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所谓只许州官放火,意识流你要打抱不平也要把你的眼睛和头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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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LZ应该指明存在的恶意用语,否则可能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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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12-8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鲨鱼。。。这只是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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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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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LZ吃飽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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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风云人物”这个汉语名词,并没有特定的褒义或者贬义的属性,而且实际上一般用于褒义词的情况更多。
有关的贴子只是绿地区的一个闲谈类投票话题,本身在表述中并未对有关列表成员提出攻击性,主题本身没有直接违规的情况,要求删除或封禁此主题没有直接的论坛法规支持依据。

但如果楼主对此贴有意见,可以与发帖人交涉让其自行删除或修改消除误会或错误的表述,因为主题发布者有权修正自己的发言或请求管理员删除自己的主题(特殊情况下除外)。

但如果跟帖中有出现恶意攻击或者发表与客观事实不符的不良言论,那么可以针对特定的违规贴子要求处理,管理人员不一定会有时间查看所有的回帖,因此如有投诉请提供对应贴子楼层的链接以便管理人员快速查看确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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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名单不是我决定的

名单中的人物均由绿地各路人员提名,详见此贴:
http://www.simcity.cn/thread-10605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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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七姑娘数字女 于 2011-12-9 17:52 发表
名单中的人物均由绿地各路人员提名,详见此贴:
http://www.simcity.cn/thread-106051-1-3.html
方新宇放个屁你也当他是提名?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大鲸鱼 -2 请注意公务员形象

查看全部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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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的帖子

独特真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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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只是個非官方的票選活動
我反而認為這個活動的舉辦方式沒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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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的帖子

你在說什麼老朽可是一點都聽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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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的帖子

吾辈爱死小吉现在的头像了。
来来来,继续到草徐子那里暖和一会儿吧,冷死吾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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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LS和LSS一人50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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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LZ这个帖子就可以看出他是什么样的人了。
http://www.simcity.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5517&page=1#pid161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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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的帖子

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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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為旁觀者,嘗試客觀的評論一下﹕
所謂诽谤,法律上大概有這樣的條件(引用其大意)﹕向第三者描述當事人不實的事情以引致損毀其名譽(百度則指有否損毀名譽非重點)
單單從一個「風雲人物」選舉來看,主辦方與投票人似乎沒有作出符合以上條件的事情,況且正如Y總所說,「風雲人物」多有煲義,不知這選舉如何有捏造事情以損毀樓主的名譽?

[ 本帖最后由 凍果 于 2011-12-12 01: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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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附﹕順道引用一下百度上所言的PRC律法
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
   [诽谤罪]

诽谤罪
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資料來源﹕http://baike.baidu.com/view/4655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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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7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比方新宇还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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