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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天唐永thianz 滥用职权剥夺我在论坛的合理权利

1.无故剥夺我参加插件比赛,删除我的帖子,那是他代表论坛开设的比赛,没有充分理由无故删除,对此表示抗议。

2.无故取消我的帖子置顶,表示抗议;

3.居然发信息骂人 “爛人”,纯论坛规定的属人身攻击行为,对此表示抗议,要求公开道歉。

4.在本主题26楼,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公开他人IP,有导致

严重后果的风险,虽然表面已经被屏蔽,但到目前为止,点击“引用图标”(如图: )以后还是可以看

到,并没有完全排除侵害,对此要求论坛严肃处理,以职务侵权处理。

据我所知,他是由于跟会员XDXD产生矛盾,无故把我牵连进来的,对此行为表示抗议,并投诉

在此投诉天唐永thianz滥用职权,他身为版主,所做的操作都职务行为,希望论坛恢复我在论坛的以上权利。

本公司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这是我找到他把我无故牵连进来的帖子:

原帖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1-9-30 03:34 发表







很好 這就是你所謂的就事論事?
85 76 72 三個不同的長度能由你的爛嘴講成一樣的長度嗎?可惜,不能
哈哈
用手比一下,或在螢幕前用尺量一下都知道不一樣長,我用像素只是更嚴謹些,
原本想大家光看數字就很明白,不用多說,
沒想到 ...
今後我會把我區所有能看見的三桑貼子,我曾加過的分一律撤銷加分加ww,
我看錯人了,你也不用參賽了



他攻击我“白痴”的帖子:
原帖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1-9-30 11:51 发表
因為你是三葉啊
因為三葉把不同的比例尺的地圖疊加起來過啊
白痴吧哈哈
我就怕這種低級錯誤重演啊
你自己重演可以
別把錯誤帶給別人

[ 本帖最后由 三桑叶子 于 2011-10-2 15: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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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围观,到底支持谁呢?十岁小孩很难判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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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待观察,希望三叶及有关各方保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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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毫无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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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投訴那任誰都可以投訴啊
你的馬甲兔兔都被驅逐了
為什麼你還能留著
為什麼你有特權
那plunder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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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YZZW -10 代扣分。处罚原因见5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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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方新宇 于 2011-9-30 12:58 发表
前排围观,到底支持谁呢?十岁小孩很难判断啊!
谁叫你来判断了?谁叫你来支持了?这是严肃的事你还“支持”?小P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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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1-9-30 12:59 发表
要投訴那任誰都可以投訴啊
你的馬甲兔兔都被驅逐了
為什麼你還能留著
為什麼你有特權
那plunder算什麼
身正不怕影子斜,别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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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额,小孩怎么不可以评论啊?你们大人就可以欺负小孩吗?啊?我问你们!我只是说一下,你们就要这样?你们算不算大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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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方新宇 于 2011-9-30 13:01 发表
额,小孩怎么不可以评论啊?你们大人就可以欺负小孩吗?啊?我问你们!我只是说一下,你们就要这样?你们算不算大人啊?
你是不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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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方新宇 于 2011-9-30 13:01 发表
额,小孩怎么不可以评论啊?你们大人就可以欺负小孩吗?啊?我问你们!我只是说一下,你们就要这样?你们算不算大人啊?
你是不是亚洲人?

楼下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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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而且C某,我和你说,为什么JACKXU888也说了,你就说我,不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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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有自定义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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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方新宇 于 2011-9-30 13:04 发表
是,而且C某,我和你说,为什么JACKXU888也说了,你就说我,不说他?
我说他干吗?他做错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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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篇置頂本來就是我當初置頂的
我今天再度考量,為何不能拿下來
那麼多篇為何就要置頂你的
你可以要求別的版主置頂啊,呵
身為版主有權利不浪費時間在一個不能溝通的人身上
我不想在你身上浪費時間
我今後也不想鼓勵你
讓你比賽?為什麼?那是我的時間,我的目的是鼓勵別人,不是像你這種噁心的人,
我又得到什麼好處?換來你對我胡說八道說我錯的好處?
簡單講我和楊過那貼說的一樣,不想看到你。

[ 本帖最后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1-9-30 13: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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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esoz 于 2011-9-30 13:06 发表
我说他干吗?他做错什么事了?

他说了毫无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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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方新宇 于 2011-9-30 13:09 发表

他说了毫无头绪!
毫无头绪有错了?你那不就是“毫无头绪”的加长版?我毫无头绪有错你不但说错还加那么多字你找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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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模拟币 -50 收起 理由
YZZW -50 注意文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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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我找死怎么样?我找死和你有个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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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模拟币 -50 收起 理由
YZZW -50 注意文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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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評分 和 撤銷評分 本來就是版主的權利,
當初我給的分我也可以撤銷,合理。
那個版的版主給他人評分 累積花去時間最多的應該還是我,我給出的分很多,
但沒有給到分的貼多的是,為何就要給你評分,
你也可以要求其他好心的版主特別為你評分啊,呵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我違反什麼了

[ 本帖最后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1-9-30 13: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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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30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1-9-30 12:59 发表
要投訴那任誰都可以投訴啊
你的馬甲兔兔都被驅逐了
為什麼你還能留著
為什麼你有特權
那plunder算什麼

希望你不要再牵连其他会员进来了,本公司表示严重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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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的帖子

三桑叶子  兔兔  XDXD  都是同一人
馬甲兔兔被驅逐  其餘理當被驅逐  要真的關切就關切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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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桑叶子 于 2011-9-30 13:18 发表

希望你不要再牵连其他会员进来了,本公司表示严重关切

LS是睁眼瞎啊?力挺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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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xu888 于 2011-9-30 13:10 发表
毫无头绪有错了?你那不就是“毫无头绪”的加长版?我毫无头绪有错你不但说错还加那么多字你找死啊
别和小朋友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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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1-9-30 13:15 发表
評分 和 撤銷評分 本來就是版主的權利,
當初我給的分我也可以撤銷,合理。
那個版的版主給他人評分 累積花去時間最多的應該還是我,我給出的分很多,
但沒有給到分的貼多的是,為何就要給你評分,
你也可以要求其他好心的版主特 ...
我作为局外人,敢问天唐永你为什么骂他“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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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那么大,而且ID是可以漫游的,你们懂得
还有,ls我要提醒你,公布人家的ID,你这么做是不是侵犯了人家的隐私?多少要打个码吧?万一被黑客利用了……

[ 本帖最后由 XDXD 于 2011-9-30 13: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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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DXD 于 2011-9-30 13:46 发表
广西那么大,而且ID是可以漫游的,你们懂得
还有,ls我要提醒你,公布人家的ID,你这么做是不是侵犯了人家的隐私?
这是我从论坛里你们的资料中提取的,这不是隐私,因为任何人任何时间在论坛里都可以方便地查阅到你们的资料,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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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模拟币 -1 收起 理由
YZZW -1 版务考核-1,版务工作需要可内部通告IP,但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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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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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的帖子

好像只有版主才能看会员的ID吧,我怎么看不到,说明是有一定封闭性的,不宜公开的。


[ 本帖最后由 XDXD 于 2011-9-30 13: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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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非己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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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的帖子

版主的責任不就是踢爆虛偽的馬甲嗎
這時查你的id是天經地義,不查ip才奇怪

話說剛才21#有馬甲力挺本尊,演得很難看
原帖由 XDXD 于 2011-9-30 13:36 发表

LS是睁眼瞎啊?力挺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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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1-9-30 14:10 发表
版主的責任不就是踢爆虛偽的馬甲嗎
這時查你的id是天經地義,不查ip才奇怪

話說剛才21#有馬甲力挺本尊,演得很難看

捏,又来人身攻击了,动不动就说人家虚伪、白痴……
本来人家发帖是纯研究性的,就事论事,但非要逼人家认同你的观点,不就范就骂人,要是够得着,莫非还要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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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的帖子

你純研究??別人帶數字的才是純研究
只看你死皮賴臉的說別人錯,沒反省過自己
你說別人瞎眼也是罵人  別把自己說得那麼純潔  什麼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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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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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XDXD和三叶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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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的帖子

好像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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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eixc812 于 2011-9-30 14:40 发表
XDXD和三叶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正是,不是好像。
XDXD和兔兔的IP完全一樣,所以不用再疑問了吧
三桑葉子 XDXD和兔兔都是同一人
現在外面不能公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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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1-9-30 14:35 发表
你純研究??別人帶數字的才是純研究
只看你死皮賴臉的說別人錯,沒反省過自己
你說別人瞎眼也是罵人  別把自己說得那麼純潔  什麼純研究

文字讨论就不是研究了吗,就你的研究是研究,别人不能研究?
捏,又骂人 死皮賴臉 我用词算保守的了
我不跟你在这里辩解了,要就事论事,到这贴来http://www.simcity.cn/thread-103992-1-1.html,要骂人,顺便你,那是你的素质,我无法影响你,也不想影响你
不过我还要提醒你,随意公开用户的IP是违法的

[ 本帖最后由 XDXD 于 2011-9-30 14: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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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的帖子

我罵人又怎麼樣  你就該罵 起碼我說的都是真的
不像你騙這騙那的 裝這裝那的 假來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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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的帖子

我哪里骗,哪里装,哪里假?你说清楚点,你是何方神圣?也来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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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9# 的帖子

我就天唐永thianz啊 ,說得明明白白,
不像你是誰還要裝
你三桑版主時代給你自己馬甲偷加過很多分很多SB,
沒人跟你計較而已,你以為別人不知道?

[ 本帖最后由 Kiwi 于 2011-9-30 15: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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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叶给谁加过分,关我什么事,又没有给我加分,现在这贴是三叶投诉你新的职务侵权,你去翻他的老黄历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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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的帖子

你以前的帳沒算過的很多,哪來的老黃曆
而且那些精彩得很,得讓還沒認識過你的人認識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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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算他的帐,你找他去,我一边乘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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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过来看气急败坏的假洋鬼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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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政厅已经开始进入投诉调查阶段,希望各方保持冷静克制,尽量就事论事予以说明,避免使用情绪化的语言用词。
建议不明真相的群众保持围观,不要随意乱发言造成误解,可以提供有关的证据或证明资料等【中立立场的事件表述】以便大家了解真相,但请勿自由发挥表述个人立场与评论等主观分析与判断。

PM 天唐:

置顶帖的处理属于正常版务工作,没有问题。

对过去评分的贴子撤销评分,如非必要不建议这样,就事论事,别的贴子表现好或不好,对于此前的评分不应当造成影响,你这里的撤销评分相对来说有点意气用事了。但如果有合理理由就好些,例如“发现这个贴子有错误,评分的时候没有考虑周全,现在认为不适合给予加分而撤销”

关于你评分理由“烂人”,这里明确的是违反了版规,程序上我对此必须公开对你表示批评,希望今后用词尽量控制情绪,并请您对论坛可能为此对你处罚(-10WW,版主违规从重处罚)予以理解。

关于阻止其参赛事宜,建议你在比赛规则中加入相关说明,你并未明确禁止高手参赛,那么任何人都确实有资格参加的了,强行阻止其报名,原则上来说是你理亏。建议你在版规中说明:本比赛是为了鼓励新人成长,对于论坛内知名的高手建议不要参赛,更好地保护新人参与比赛的勇气和信心。又或者说明:高手可以参赛,但参赛作品的评分将按其名气或实力予以一定比例的降分,以便低水平的新手有机会与其比赛。

以上,请你参考,如认为不正确的请予答复或申述。否则我将会按上述方式公开进行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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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XD的ID是和三叶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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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表示,这样攻击三叶一点也不对,辩论不能偏题,此贴的主要讨论人身攻击一事,天堂永话已出口还用调查吗,结案吧。证据确凿,狡辩不要脸。但是呢,XDXD在此事件中,也有过错,两人都有攻击对方,所以如果要做出处罚的话XDXD也要受罚。

声明:以上只是我的观点,错就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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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插製比賽這部分的說明:
主辦方本就保留修改規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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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的帖子

首先,你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是你私人办的比赛吗,还是代表论坛来办,奖励金费由谁出?要是后者,这是于公的。要是前者,你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算了,既然已经开始介入调查了,我相信论坛会给出一个公道的评判。

[ 本帖最后由 XDXD 于 2011-9-30 16: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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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嘉树美箭 于 2011-9-30 15:36 发表
我只是过来看气急败坏的假洋鬼子的。

                                       
                                       
                                                                                
                                       
我现在宣布,如果还有人把我当成是猴子看,我就把哪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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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的帖子

不用你擔心,論壇比賽必然追求公正,
第一屆有禁止某一人參賽,怎沒見你講一句話
現在馬甲幫本尊參賽說話,你好緊張啊 哈
我不像你眼裏全是你個人利益
參賽部分你不用擔心,到時主辦的不會是我

[ 本帖最后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11-9-30 17: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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