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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中心管理规定(新会员必看,老会员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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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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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2、我很理解您发表个人意见以及提问时的急切心情,但是也请让我们能直观的看到你发帖的目的,请注明[求助]、[分享]、[新闻]、[讨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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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3、对于您求知的渴望我们可以理解,当您看到了自己觉得很有价值甚至让自己兴奋的信息,请您克制自己激动澎湃如潮水般的心情,免得泛滥的洪水将其他期待回复的主题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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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4、虽然您希望我们首先照顾您的主题,但是我们仍然希望您不要反复多次提出同样的问题,毕竟大家都是平等的,我们会尽量让所有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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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5、如果各位之间存在矛盾,请在私下解决,我们不希望在您的言辞中看到侮辱、诽谤、人身攻击等词语,或者利用谐音来表达相同的意思。诋毁他人等于降低自己的身份,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和平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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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6、“和平相处”请在不干扰他人的情况下进行,我们并不提倡“版聊”,欲与特定人士交流请使用本站提供的信息功能或者使用QQ、MSN等其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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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7、请重视您的个人签名和头像,它们是评价您人品的最直接途径,请不要利用它们宣传不健康的内容或进行非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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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6、任何携带附件的文章必须保证所带附件内没有病毒、木马等会对使用者造成安全隐患的代码或软件,附件内容必须和说明内容一致,不得以此欺骗用户,为保证软件在上传过程中没有被第三方截获并篡改,可以在发布的同时追加MD5校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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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7、不得通过链接将用户导向含有危险代码的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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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建中心管理规定(新会员必看,老会员关注)

支持柏亚,也请大家注意一下,要灌水,可以到水库,可不要到城建灌水,当然了,就算是在水库灌水,也请大家减少一些版聊形为.在水库,无聊的回复贴也会得到罚款的哦~嘿嘿.
发表于 2004-7-17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建中心管理规定(新会员必看,老会员关注)

八戒叫柏亚贴的吧~
发表于 2004-7-17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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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egin-柏亚+--><div class='quotetop'>QUOTE(柏亚)</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个人修养:
<br />2、我很理解您发表个人意见以及提问时的急切心情,但是也请让我们能直观的看到你发帖的目的,请注明[求助]、[分享]、[新闻]、[讨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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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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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6、任何携带附件的文章必须保证所带附件内没有病毒、木马等会对使用者造成安全隐患的代码或软件,附件内容必须和说明内容一致,不得以此欺骗用户,为保证软件在上传过程中没有被第三方截获并篡改,可以在发布的同时追加MD5校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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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模拟城市中文网管理团队所有。[/QUOTE]<br /><br />呵呵~以上2点请你们自己先做好。我当然会支持的~
发表于 2004-7-18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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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看到柏亚来了一回,原来是来训人的
 楼主| 发表于 2004-7-18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建中心管理规定(新会员必看,老会员关注)

这个规定是从我当上城建中心版主以后就基本已经定下来的,试行过很长时间,要求并不苛刻,如果诸位会员能够遵守,那么管理员只有奖励和加精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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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请用实际行动支持,该帖已置顶,不需要跟帖来提升。
发表于 2004-7-18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建中心管理规定(新会员必看,老会员关注)

<!--QuoteBegin-柏亚+--><div class='quotetop'>QUOTE(柏亚)</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
<br />(2)对于言辞过激或内容不健康的帖子进行删除(由版主或管理员决定逻辑删除或物理删除),并对法帖人进行每篇200的罚款(删除主题会罚款300)[/QUOTE]<br /><br />还有这里应该这样写会好些,看得偶一头雾水~:
<br />
<br />(2)对于言辞过激或内容不健康的帖子进行删除(由版主或管理员决定主观删除或整篇删除),并对法帖人进行每篇200的罚款(删除主题会罚款300)
<br />
<br />不是修硬盘啊!小朋友听不懂什么逻辑与物理,莲藕会电脑的也不知道你这里是什么意思?甚至到现在还理解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04-7-1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建中心管理规定(新会员必看,老会员关注)

括号中的话是给其他管理员看的,逻辑不等于主观、物理不等于整篇,而是是否可恢复的问题。谢谢你的提醒,我已经更改了。
发表于 2004-7-18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建中心管理规定(新会员必看,老会员关注)

<!--QuoteBegin-柏亚+--><div class='quotetop'>QUOTE(柏亚)</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括号中的话是给其他管理员看的,逻辑不等于主观、物理不等于整篇,而是是否可恢复的问题。谢谢你的提醒,我已经更改了。[/QUOTE]<br /><br />呵呵,幸好偶在后面+了一句 甚至到现在还理解错误。 我早就预料到了。
发表于 2004-8-23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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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的钱
<br />郁闷。。。。。。。。。。。。
 楼主| 发表于 2004-8-23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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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钱怎么了?如果你的帖子符合所在版的法帖规则,不会遭到处罚……这一点请你相信我们,我们会尽量做到维护所在版的秩序。
发表于 2005-7-7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建中心管理规定(新会员必看,老会员关注)

补充一点:希望各位会员不要将年代太久远的帖子顶起来,除非你有充分的理由,不然一律做锁帖处理,恕不另行通知。纯引用的帖子,将被视为恶意灌水,一律删除!希望大家能共同保证一个良好的讨论氛围。谢谢大家的合作。<!--editpost--><br><br><br><div><font class='editinfo'>此帖由 selfboy 在 2005-07-08 20:27 进行编辑...</font></div><!--editpos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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