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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当LOT MOD下载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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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下载区待的有段时间了,感觉市长们对插件的热情仍不太够

本人坏点子n多,希望能给下载区带来些许改革~
发表于 2007-6-27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Orange -1 恶意灌水/重复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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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哼…………

二师兄灌水???
俺曾任那区版主……
发表于 2007-6-27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歡迎的一個
发表于 2007-6-27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ing 同志的表现是不错的,如果下载区的BZ们不反对的话,我个人表态:支持sleeping的申请~~~
发表于 2007-6-27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我上礼拜就因为纯表情被扣分了……

原帖由 bullfrog 于 2007-6-27 12:16 发表
发表于 2007-6-2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批准了,试用一个月~~~
发表于 2007-6-27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szxh 于 2007-6-27 16:47 发表
为啥我上礼拜就因为纯表情被扣分了……

这个世界就是有很多不公平嘛
 楼主| 发表于 2007-6-27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支持拉~~
发表于 2007-6-27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哼…………

身为前任下载区版主,祝愿你工作顺利!
发表于 2007-6-27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eeping 于 2007-6-27 11:40 发表
在下载区待的有段时间了,感觉市长们对插件的热情仍不太够

本人坏点子n多,希望能给下载区带来些许改革~


zeze .. 有隐情 ..
发表于 2007-6-27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居然不需要报到了……
发表于 2007-6-27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够意思了 ..
发表于 2007-6-27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哼…………

改革迟早是要进行的。
发表于 2007-6-27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ls的不是很反感改革的啊 ..
发表于 2007-6-27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哼…………

呃,我一直都是很想为中文网做点什么。
好让论坛更加完善。
发表于 2007-6-27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暑假时我才有时间....
平时不大多上......
只有周567......
当BZ是没希望了......
精英应该还有希望......
最近想学学LE......
发表于 2007-6-27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支持~ 這個申請文蠻搞笑的…
发表于 2007-6-27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版主要为大家解决问题,兄弟在插件区表现很好,建议市长们考虑考虑。
发表于 2007-6-28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用tensor的

身为现任下载区版主,祝愿我们合作愉快!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6-2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不配当版主~!滥用权利~!
发表于 2007-6-28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vws 于 2007-6-28 15:25 发表
这个人不配当版主~!滥用权利~!

WHAT? WHO? WHEN?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6-28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ing,连个限期修改通知都不发给我,就连封我两贴,造成他人不能回馈~!

应该限制版主在新贴发表24小时内不能封贴,除非该贴违反法律,而且版主有义务协助

改正,要不当版主做什么,制定那么多限制做什么,一般市民有谁去注意这些限制,又

不是明显违法,以前的版主还帮助会员转贴和在不改变原贴意思表达基础上修改帖子,现在竟变成官僚主义作风,动不动就

封贴,威胁封ID,这不是滥用权利吗?

被封的两贴:

http://simcity.cn/thread-23270-1-1.html

http://simcity.cn/thread-23263-1-1.html
发表于 2007-6-28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vws 于 2007-6-28 15:40 发表
sleeping,连个限期修改通知都不发给我,就连封我两贴,造成他人不能回馈~!

应该限制版主在新贴发表24小时内不能封贴,除非该贴违反法律,而且版主有义务协助

改正,要不当版主做什么,制定那么多限制做什么,一般市民有谁去注意这 ...

你自己也不是新会员了,发帖之前知道要看版规的吧?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6-28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叫他删除去算了,搞那么多限制做什么,一点都不灵活~,不就个论坛么,大家畅所欲言,只要不违法有什么不行,另外,版主和市长现在越发官僚了,不想说了……去simtropolis
发表于 2007-6-28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vws 于 2007-6-28 15:51 发表
那就叫他删除去算了,搞那么多限制做什么,一点都不灵活~,不就个论坛么,大家畅所欲言,只要不违法有什么不行,另外,版主和市长现在越发官僚了,不想说了……去simtropolis ...

好,你知道说不违法就行,那我告诉你,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版规就是论坛的法Understand
发表于 2007-6-28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这么老的会员了
支持封那两主题的bz
不过确实可以给他期限改正,可以让他自己提出改,然后由bz解锁;如果不想改嘛……那就算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6-28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后说一次,所谓违法,是指国家法律,难道版规大过国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不是现代文明,而且论坛本身就是自由的畅所欲言的地方,搞那么多限制……不想说了~
发表于 2007-6-2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vws 于 2007-6-28 16:16 发表
我最后说一次,所谓违法,是指国家法律,难道版规大过国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不是现代文明,而且论坛本身就是自由的畅所欲言的地方,搞那么多限制……不想说了~ ...

 谁说的版规大过国法?难道有国法就不需要其他任何规则了吗?难道LZ你平时生活中就不需要受国法之外的任何规则的限制吗?
 按LZ的说法,以后体育比赛也不需要定规则了,只要不违反国法就OK了?
发表于 2007-6-28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敬告IVWS:
存在既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更何况坛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那么多的会员在坛子里可以遵守规定并且长久关注着坛子,我们这点很能说明白我们的规定到底可行不可行。
另外,我们并没有强迫任何人留在坛子里,如果你觉得坛子和你愿望的不一样,你完全可以离开,另寻合适的,谢谢。
发表于 2007-6-28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vws 于 2007-6-28 15:51 发表
那就叫他删除去算了,搞那么多限制做什么,一点都不灵活~,不就个论坛么,大家畅所欲言,只要不违法有什么不行,另外,版主和市长现在越发官僚了,不想说了……去simtropolis ...


1.制定发帖格式是为了方便其他会员,让大家根据说明各取所需,这样即节省论坛资源又方便了大家.

2.有谁不让你发言吗,只要你说些大家都知道的那些没有人限制的啊?难道哪里有吗?可以举报给我.

3.既然你讲了这里规则很烦,那你去simtropolis好了,但是提醒一下,据我所知,simtropolis城市日记版也是有很长的版规的,比如说帖子图片大小上限规定在了800*600,如果有犯规的,当场删帖,斑竹不会帮你改.但是按照你的说法,我国乃至全世界任何国家的宪法中都没有规定在论坛上传图片大小需在800*600以内,那只是simtropolis的坛规,那你还会遵守吗?是和他们的斑竹理论呢?还是?

4.你的原来的头像就犯规了,一个党徽上面加了个人民币标志,这是明显犯规,这点常识都不懂?这个已经对论坛的安全构成了威胁,违反了你说的国家法律,可以封ID了吧?但是管理员没有那么做.
发表于 2007-6-28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种人就是这样,自己犯了错就说法规制定的不合理
发表于 2007-6-28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文网少点这样的人貌似有利无害 ~
 楼主| 发表于 2007-6-28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ivws,你的投诉信我已经回了,里面已经写得很清楚,我不想再多说,有些事希望

你能冷静后再想想
发表于 2007-6-28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MS很多的说......
还有,潜水员太多了......
发表于 2007-6-28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早有先发帖告诉ivws要改善,所以ivws的帖子并非如ivws所言直接被封的。请见ivws连结的体育场那篇第2楼。
按版规甚至可以直接删贴的,即便是现在,有些版主还是管得比较松。即使严重缺件,通常还是会先警告,给时间补齐插件。

ivws所连结的体育场,刚发贴的时候只有zip档没有插件情况图,(我在这时候请ivws注意发帖格式)
后来多了一张图,但格式仍然不全。

法兼乎情,态度也很重要,不是没有给你机会改善。况且本来可以直接删贴的。simtropolis也没这机会让你格式如此的不足还能发帖。我们的做法比起simtropolis实在宽松太多。关于发帖格式请见该区置顶。



[ 本帖最后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07-6-28 19:24 编辑 ]
发表于 2007-6-28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ivws在事务所新帖开得太多了,要不要考虑加点限制?
发表于 2007-6-28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圖章是自由派吧…連你都想限制了…哈哈。可見ivws你看吧,真的要節制一下
(有限制的功能嗎?比較難數字化吧…)
可以讓ivws把相似的計畫(例如船艦)合併成一貼。
然後ivws在建模遇到的問題,也是一樣,相似的問題就可以在同一帖發。

所以沒限制也可以的。因為其實也很少人去那裏 嗚嗚
发表于 2007-6-28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07-6-28 20:36 发表
大圖章是自由派吧…連你都想限制了…哈哈。可見ivws你看吧,真的要節制一下
(有限制的功能嗎?比較難數字化吧…)
可以讓ivws把相似的計畫(例如船艦)合併成一貼。
然後ivws在建模遇到的問題,也是一樣,相似的問題就可以在同 ...

是啊,有些差不太远的可以考虑合并做一个系列,这样关注的人会多一些
发表于 2007-6-28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灾区版的斑竹真正应该做的就是整理帖子,做合集。 做合集的时候,顺便就可以把贴字后面拖了一地板的水给甩掉了。至于转帖时信息不全的,建议bz自己做个短信样本,每次站内消息就直接把样本复制一下,发过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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